外汇保证金经纪商为数众多,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表面看这些经纪商似乎大同小异,这给初入汇市的投资者在选择时造成不少的困难。对于初入汇市的投资者,在选择经纪商时则一定要先调查经纪商被监管的情况,同时看其注册资本是多少,目前净资产是多少,通常资本金少的机构很容易破产;
此外,最好是选择公司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相隔离的经纪商,防止经纪商随意挪用客户保证金;真正开户时最好先小金额开户,看看操作情况,并在有赢利后先提款一次,看看回款可行性和回款速度。
关于资金存放的安全性,主要是看经纪商的所在国是否有监管机构,经纪商是否在监管机构注册。监管机构通常制定相应的行规,在不同程度上对经纪商的行为起约束作用,同时力图保护客户的利益。投资者可以通过它们的网站查询经纪商的注册情况、客户起诉备案,或提出投诉。
在外汇保证金业务开始于90年代后期的欧美市场,由于它的高风险性、投机性和监管的复杂性,各国政府持不同的态度。但一些欧美国家,还有日本以及香港,已经开始接受外汇保证金并对它进行监管。
对外汇保证金进行监管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日本和香港等。它们对外汇保证金的监管程度不尽相同,但共同的特点是:对外汇保证金的规范主要参照证券或期货的行规,而不单独立项;必要时,颁布专门的指南或条款进行补充,例如美国和香港就是如此。
现将这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做一些概述,也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一些监管:
FCA 为英国的金融行为监管局,它的前身为FSA(th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是迄今为止最为严格的监管机构。FSA制定行业标准,要求受规范的金融机构和公司遵守这些标准,如果它们有所违背,FSA有权要求违规的机构向客户做出赔偿。2013年FSA(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已经被两个新的机构所替代,他们分别是:FCA(金融行为管理局)和PRA(审慎监管局)。
FCA(金融行为监管局)将负责监管所有零售和批发金融市场的金融服务公司行为,并将在FSA积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基础之上,建立新的更为严格的监管方式。新制度反映FCA侧重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者体验和对金融市场的行为管理,强调早期和积极的干预,以及严格的执法和更有效的补救方案。
香港的监管机构 SFC(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在性质上类似于FSA,但其职责说明相对具体,外汇保证金业务明确地被列入规范的范畴,受制于1994年9月SFC订立的LFETO条款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Ordinance under 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 这个条款对外汇经纪商的资本金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澳洲的监管机构 ASIC (Australian Securities & Investment Commission) 除了监督金融机构和公司外,还负责办理与公司的开张、运营以及停业的相关手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主要有两方面:所有经营金融产品的机构首先需要申请执照(AFS),2004年3 月,ASIC还颁布了更为严格的标准以保护个人投资者。
该标准包括:金融机构需要获取必要的执照,必须毫无保留地告诉客户所有的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如何对待投诉等;另外,从事外汇教学包括网络培训的机构,都必须接受认证或持有牌照。但 ASIC 没有专门条款针对外汇保证金业务。
加拿大的情况稍有不同,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而是由几个主要省份的证监会 (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 分别管理。这些证监会对外汇保证金没有具体的规范条例,只是要求那些进行外汇培训或经营外汇业务的机构和公司在当地注册。另外,它们对外汇保证金总体持比较谨慎的态度。
日本金融厅2005年7月1日正式颁布《外汇买卖法》,要求经营外汇的机构进行注册,并对公司的资本金以及公司的经营人员的经验作了规定。所有经营外汇的公司在2005年12月份之前必须完成注册,经审核后获得执照方能经营。日本在规范外汇保证金业务方面参照什么样的标准,是否有更具体的针对外汇保证金的条款出台,这些尚不明朗。
美国的监管机构有两个,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 CFTC ) 和美国全国期货协会 ( 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 C NFA)。
CFTC 是独立的联邦机构,由国会根据修正的《期货交易法》 创立于1975年。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期货和期权市场的经营,保护客户利益。CFTC 在总体上负责规范市场,同时下放部分职责给 NFA 以及交易所。
NFA是期货行业的自律机构,主要的经营资金来源于会员的会费。主要的职责在于:对相关机构进行审核,确保它们符合基本的财务标准;贯彻职业道德标准和客户利益保护条款,调解客户和公司之间的争议;对从事期货行业的人员进行审核并注册;对从事期货行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例如 Series 3 资格考试 。
随着外汇行业的发展壮大,各种伪装得童叟无欺的黑平台也一个个地冒了出来。如果投资者不慎选择了一个黑平台,连基本的资金安全都得不到保证,那即使你有再高超的技术,再敏锐的直觉,最终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说,安全啊安全,资金安全是最初的一张多米诺骨牌,抽掉了,就什么都没了。
那么在进行外汇交易的时候,我们要如何确保自己的资金足够安全呢?
“隔离账户”是外汇经纪商吸引用户的一个宣传点,实际上,隔离账户是我们在选择外汇经纪商的时候需要考量的基本条件之一。
隔离账户指的就是客户资金存储在专门的银行账户中,并与经纪商的资本账户相分离。
客户的资金不能与外汇经纪商的运营资产合并。
这里还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资金是存管还是托管,这两者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资金托管意味着托管方有义务监控资金的流向,根据指令进行交易,且定时发布托管报告证明资金未被挪用。但存管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存管的模式下经纪商仍旧可以自由支配账户的资金,这并不能起到隔离的效果,有一些黑平台就是用这种方式卷钱跑路的。
严格意义上的隔离账户应该是投资者在资金托管的银行开设账户,
也就是说这个账户是投资者个人名下的,然后经纪商(一般通过第三方支付)将资金转入该账户,在外汇交易发生时,资金直接从投资者个人账户进入外汇市场进行挂单匿名交易,交易过程中资金并不经过经纪商。
不过,现在大多数外汇经纪商使用的是单一的银行托管账户,并将客户资金都同意放置在这个账户名下,这样也同样避免了经纪商与客户的资金接触,也方便经纪商进行管理。
可能有一些投资者会认为,账户不隔离也没关系,毕竟银行还拿我的钱做投资呢。
但是别忘了正规的商业银行都是有央行做后台,投资者的存款才能保证安全。如果外汇经纪商不进行投资者和公司账户的隔离,那代表经纪商可以随意动用客户资金,这是非常危险的。
账户不隔离意味着投资者要承担外汇公司经营不利,倒闭散伙的风险,并且有很多捐款跑路的经纪商都是类似的情况。而选择了隔离账户,就意味着即使你选中的外汇经纪商出了问题,你的钱依旧是你的钱,可能有小部分损失(比如行政管理费用),但可以保证大多数资金可以拿回来。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隔离账户很重要了,那如何判断经纪商是不是真正提供隔离账户呢?
首先,当然有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问客服。但是如果你不相信这种口头确认,还可以查看出入金的银行账号信息(最好是电汇信息)是不是一致,一致的话基本就可以确定了。
如果你还不放心,还有个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监管。
目前,有一些监管机构是要求经纪商提供隔离账户的,比如说英国FCA、以色列ISA、澳大利亚ASIC(18年4月资金隔离法案开始生效)、塞浦路斯CySEC等等。不过虽然这些监管机构都有严格的资金隔离规定,但交易平台是否会做一些小动作还不得而知,所以平台自身的实力和信誉也是十分重要的。
最后,还有几个关于资金安全的要点要提醒投资者注意一下,毕竟这方面再谨慎都不为过:
Tips
1、隔离账户也不代表绝对安全,银行也可能存在风险。
隔离账户的资金是放在银行托管的,银行作为托管方,是确保资金隔离的重要环节。但是现在有一些大型银行不再愿意向外汇经纪商提供账户服务,如果经纪商合作的是二、三级银行,其安全性就要打个折扣了。
所以投资者在选择经纪商的时候也不要忘了查看其合作银行的资质。
2、经纪商牌照和客户资金所在隔离账户要在同一国家。
投资者们需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监管都有资金隔离的要求,而即使你选对了监管机构,也不能放松警惕。
如果经纪商提供你另外一个国家的账户的时候,投资者就要小心了,因为当经纪商的牌照和客户资金所在的账户不在同一国家的时候,该账户的资金是不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保护的。
3、总公司受监管并不代表分公司一定受监管。
有些经纪商并没有监管牌照,但是会向投资者宣传自己的总公司是受某个监管机构监管的,以此来误导投资者。实际上,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总公司受到监管并不代表这个监管机构对其分公司也有同样的监管力度,分公司的问题,总公司也不需要在法律上承担太多的责任。
因此,投资者要关注的是该分公司的监管牌照、平台实力等,而不是迷信它的总公司。
4、个人账户?NO!
如果某个经纪商让你汇款的个人账户,emmm….这个就十分有待商榷了。
哪怕这家公司是持有正规监管牌照的公司,这也是一件十分不靠谱的事情,用户要选择的应该是提供托管对公账户的外汇经纪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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